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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川府办〔2017〕15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南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30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各项工作任务,引导家长履行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和谐、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

????二、具体任务

????(一)构建家庭教育工作体系。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妇联、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委,区文明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分类指导。

????1.大力发展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公共服务阵地建设,对家长进行科学养育的指导和服务,加大推进0—3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妇联)。

????2.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完善社区家长学校,城区实现100%,乡镇达到80%,做好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关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特殊家庭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特别关心困难儿童、留守(流动)儿童、残疾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特殊家庭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关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统筹社会各类资源。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依托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文明办,区关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建立专兼职队伍,落实经费保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具备专业指导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巩固和完善区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育专业指导服务机构,科学系统培训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统筹相关经费,确保家庭教育工作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委、区关工委、区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区妇联主席、区教委主任为副组长,区文明办、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关工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推进《大纲》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有关单位要将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评估、专项督查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大纲》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家庭教育工作。区级各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的良好道德风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宣传阵地的建设,注重与各媒体的联系和合作,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深入、广泛、持久地宣传家庭教育的正确观念和科学方法,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南川区政府网 www.www.dgwocheng.com 2017年12月05日 11:46:27 供稿:区政府办 责编:周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