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权利人申请,兹有下列权属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发布遗失声明,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补发。
序号 |
权利人 |
土地房屋座落 |
权属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1 |
许元超 |
南川县大观镇土溪石桥村四社 |
集体土地使用证 |
南川集建91字第77950号 |
许元超 |
?2 |
向继书 |
南川县鸣玉镇南泥垭村六社 |
集体土地使用证 |
南川集建91字第39112号 |
向继书 |
3 |
刘安文 |
南川市南平镇红锋村八社 |
集体土地使用证 |
南川集建93字第5480号 |
刘安文 |
4 |
龚现碧 |
南川县水江镇曙光村一社 |
集体土地使用证 |
南川集建92字第29084号 |
龚现碧 |
??
????
????重庆市南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