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乡镇(街道)初审,我局会同区民政局对申报2017年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廉租住房保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143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5天,从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向重庆市南川区国土房管局进行反映,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将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监督电话:023-71641832?
????附件:南川区2017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南川区国土房管局
????2017年11月1日
?
附件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