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修改单位 |
重庆市地产集团 |
修改原因 |
根据2016年8月19日我区与重庆市地产集团高层对接会,以及2016年10月18日区政府与重庆市地产集团关于推进落实“8.19”高层对接会议定事项相关会议纪要,明确为解决市地产集团投入产出不匹配问题,调整南川区凤嘴江片区地产集团储备范围内剩余土地规划指标,增加40-50万方建筑体量。因此启动该片区控规修改。 |
修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川区凤嘴江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
修改内容 |
1、B-1-1(居住)、B-1-2(住商)整合为一个地块B-1-1/02,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9.72公顷(145.80亩),容积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35%,绿地率保持≥35%不变,建筑限高45米调整为80米。 2、B-2-1地块的北师大小学迁址于规划区外北侧,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面积7.10公顷(106.50亩),容积率1.5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30%调增为≤35%,绿地率由≥40%调减为≥35%,建筑限高由30米调整为80米。 3、B-4-1地块性质由居住兼商业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80米,其他指标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4、由于部分地块调减了商业量,为保持该区域配套完善, B-3-2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兼商业调整为商业兼居住用地,商业占比40%调整为50%,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80米,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50%,其他指标、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5、B-19-2地块整合南侧B-19-4地块部分防护绿地,面积由5.55公顷(83.25亩)调整为6.23公顷(93.45亩),容积率由1.8调整至2.5,建筑限高由45米调整为80米,幼儿园规模由9班调整为12班,其他指标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6、B-24-1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至2.5,建筑限高由45米调整为80米,最大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35%,配套设施及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7、C-5-2地块东南侧加油站调整至道路东侧滨水生态绿地内,整合原加油站及其防护绿地后面积由12.35公顷(185.25亩)调增至12.71公顷(190.65),幼儿园由9班调整为12班,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为80米,其他指标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8、C-3-2地块中小学用地与C-3-1地块居住用地调换位置,调整后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80,其他指标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
设计单位 |
重庆原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公示单位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局 |
公示地点 |
区规划局网站、区规划局公示栏、建设项目现场 |
公示时间 |
2017年5月22日——2017年6月22日 |
意见反馈 |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南川区规划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书面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件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相关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南川区金佛大道151号3楼??? 联系人:周龙??? 联系电话:71434928 |
修改前后用地指标对比
用地类型 |
用地面积(ha) |
备注 |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增减 | ||
二类居住用地(R2) |
43.83 |
55.61 |
+11.78 |
? |
商住综合用地(B1R2) |
0 |
1.35 |
+1.35 |
商住比5:5 |
住商综合用地(R2B1) |
6.54 |
0 |
-6.54 |
商住比4:6 |
加油站用地(B41) |
0.20 |
0.20 |
0 |
? |
中小学用地(A33) |
11.18 |
4.49 |
-6.69 |
? |
公园绿地(G1) |
0 |
1.14 |
+1.14 |
? |
防护绿地(G2) |
1.78 |
0.94 |
-0.84 |
? |
生态绿地(E) |
3.45 |
3.25 |
-0.20 |
? |
修改区域合计 |
66.98 |
66.98 |
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