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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凤嘴江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部分地块修改公示

申请修改单位

重庆市地产集团

修改原因

根据2016819日我区与重庆市地产集团高层对接会,以及20161018日区政府与重庆市地产集团关于推进落实“8.19”高层对接会议定事项相关会议纪要,明确为解决市地产集团投入产出不匹配问题,调整南川区凤嘴江片区地产集团储备范围内剩余土地规划指标,增加40-50万方建筑体量。因此启动该片区控规修改。

修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川区凤嘴江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修改内容

1B-1-1(居住)、B-1-2(住商)整合为一个地块B-1-1/02,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9.72公顷(145.80亩),容积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35%,绿地率保持≥35%不变,建筑限高45米调整为80米。

2B-2-1地块的北师大小学迁址于规划区外北侧,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面积7.10公顷(106.50亩),容积率1.5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30%调增为≤35%,绿地率由≥40%调减为≥35%,建筑限高由30米调整为80米。

3B-4-1地块性质由居住兼商业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80米,其他指标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4、由于部分地块调减了商业量,为保持该区域配套完善, B-3-2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兼商业调整为商业兼居住用地,商业占比40%调整为50%,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80米,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50%,其他指标、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5B-19-2地块整合南侧B-19-4地块部分防护绿地,面积由5.55公顷(83.25亩)调整为6.23公顷(93.45亩),容积率由1.8调整至2.5,建筑限高由45米调整为80米,幼儿园规模由9班调整为12班,其他指标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6B-24-1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至2.5,建筑限高由45米调整为80米,最大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35%,配套设施及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7C-5-2地块东南侧加油站调整至道路东侧滨水生态绿地内,整合原加油站及其防护绿地后面积由12.35公顷(185.25亩)调增至12.71公顷(190.65),幼儿园由9班调整为12班,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为80米,其他指标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8C-3-2地块中小学用地与C-3-1地块居住用地调换位置,调整后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80,其他指标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设计单位

重庆原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局

公示地点

区规划局网站、区规划局公示栏、建设项目现场

公示时间

2017522——2017622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南川区规划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书面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件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相关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南川区金佛大道1513??? 联系人:周龙??? 联系电话:71434928

修改前后用地指标对比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ha)

备注

修改前

修改后

增减

二类居住用地(R2

43.83

55.61

+11.78

?

商住综合用地(B1R2

0

1.35

+1.35

商住比5:5

住商综合用地(R2B1

6.54

0

-6.54

商住比4:6

加油站用地(B41

0.20

0.20

0

?

中小学用地(A33

11.18

4.49

-6.69

?

公园绿地(G1

0

1.14

+1.14

?

防护绿地(G2

1.78

0.94

-0.84

?

生态绿地(E

3.45

3.25

-0.20

?

修改区域合计

66.98

66.98

0

?

?

南川区政府网 www.www.dgwocheng.com 2017年05月22日 12:00:14 供稿:区规划局 责编: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