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处罚据顶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南川)食餐罚〔2017〕31号 |
南川区小桥流水农家乐涉嫌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南川区小桥流水农家乐 |
张建军 |
6月6日,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也没有索取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质检报告等,分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7月13日,再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然未整改。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罚款。 |
主动履行??????按期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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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川)食餐罚〔2017〕43号 |
南川区乡土农家乐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南川区乡土农家乐 |
张仁坤 |
3月22日,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也没有索取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质检报告等,分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7月13日,再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然未整改。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罚款。 |
主动履行??????按期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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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川)食餐罚〔2017〕40号 |
南川区周昊餐馆涉嫌销售感官异常食品案 |
南川区周昊餐馆 |
周昊 |
6月19日,分局街道消费者投诉,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投诉人在当事人处购买一瓶啤酒,啤酒密封完好,瓶内有黑色不明物质。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1、没收感官异常重庆啤酒;2、罚款。 |
主动履行??????按期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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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川)食罚〔2017〕83号 |
韦宗宝涉嫌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
韦宗宝 |
韦宗宝 |
8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尚都会8幢2-2号对外招牌名称为“藕然间”的餐馆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餐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正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按期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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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川)食罚〔2017〕88号 |
重庆市南川区亚中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重庆市南川区亚中食品有限公司 |
程文忠 |
8月31日,我分局接到长寿区分局关于长寿区龙河镇车长云餐馆销售的方竹笋抽检不合格相关线索移交函,内容表述重庆市南川区亚中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20日生产的“兰野”牌清水方竹笋,规格型号250g/袋,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1.处罚款; |
主动履行??????按期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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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川)械罚〔2017〕1号? |
肖平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肖平 |
肖平? |
分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7月21日在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北街北门大楼4号门面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摆放有一些医疗器械,主要从事诊疗服务。经营业主肖平,其购进的医疗器械义齿基托树脂(I)型牙托水1瓶,上面标注有如下内容:上生产厂商: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齿科材料厂;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630336号;批号:201506;有效期至201705;净含量:500ml。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没收扣押的物品;2、罚款。 |
主动履行??????按期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