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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群众评”活动的通知

南川创文办发〔2017〕11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推进会精神,引导市民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实践、自我提升,营造人人关注细节、人人注重形象、人人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群众评”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评议阶段(3月27日—4月9日)

区创文办牵头制作“不文明行为群众评”活动致市民的一封信,营造活动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1.单位评。各单位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对干部职工不文明行为开展评议。

2.社区评。各社区组织召开社区、小区院坝会,对社区居民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现象进行评议,将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制成展板,在小区出入口显著位置集中展示,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劝导教育。社区评议结果报街道办事处统一汇总。

3.媒体评。在《南川日报》、南川电视台开设“不文明行为群众评”专栏,通过街头采访和访谈收集不文明行为。

各级各单位认真梳理评议结果,于4月5日前向区创文办上报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其中,单位不少于5条,街道办事处不少于10条,新闻媒体不少于10条。

(二)评选阶段(4月10日—4月27日)

1.梳理汇总。区创文办将各单位上报的不文明行为梳理汇总,整理出10种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不文明行为。

2.投票评选。将整理出的10种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不文明行为,通过《南川日报》、南川手机台、《今日南川》APP、文明南川微信公众号等四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3.投票汇总。对四种投票方式投票数量进行汇总,确定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5种不文明行为,并将评选结果在区内媒体公布。

汇总结果以图文形式统一制成展板,在鼓楼坝广场向市民展示,依托“文明直通车”等创文相关活动,把“不文明行为群众评”活动延伸到社区小区。

(三)整改阶段(4月28日—5月31日)

1.责任部门牵头整改。将评选出来的5种不文明行为,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

2.单位、社区教育整改。各单位、社区组织召开职工会、社区院坝会,教育干部职工、社区居民摈弃陋习,抵制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南川人。

二、媒体宣传

区内媒体对“不文明行为群众评”活动开展跟踪采访报道。《南川日报》、南川电视台开设 “不文明行为群众评” 、“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栏目,大力开展不文明行为街头采访,曝光不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和文明行为开展现场采访,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和看法。《南川日报》在《金山夜语》《凤江小议》刊发言论文章,南川电视台要开展市民访谈,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崇尚文明、摒弃陋习。各新媒体同步跟进,对“不文明行为群众评”活动进行转播、转载。

三、活动要求

“不文明行为群众评”活动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载体,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参加群众评活动;各牵头责任部门在城区广场、重要节点、小区主要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场所以图片展板形式对突出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区内各媒体要精心策划,广泛采集线索,深度挖掘报道,扩大宣传力度,延伸受众范围,进一步引导市民形成抵制不文明行为的道德观念,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摈弃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各单位广泛收集活动开展各阶段的图片资料,并制作简报信息,上报至区创文办。联系人:蒋希祚,电话:71630978;13896076595。

重庆市南川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南川区政府网 www.www.dgwocheng.com 2017年03月28日 10:04:59 供稿:区创文办 责编: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