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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档案局(重庆市南川区档案馆)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75号)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发〔2009〕61号)精神,设立重庆市南川区档案局(重庆市南川区档案馆),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重庆市南川区档案局(重庆市南川区档案馆)是区政府直属局馆合一的机构,负责全区档案管理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负责全区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职责。

2.增加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档案法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和指导南川所辖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工作,实施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三)制定全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专业教育、档案干部业务培训,负责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四)开展全区档案学理论、档案新技术科研工作,推广档案业务应用、适用现代化科学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现代化。

(五)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代管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档案以及有关南川历史史料、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六)大力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为政治、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利用和服务,并逐步建立全区档案信息网络,实现档案资源共享。

(七)组织和支持区档案学会等档案学术团体的工作,指导区档案馆和基层档案室档案编研业务,依法公布档案史料。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重庆市南川区档案局(重庆市南川区档案馆)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外综合协调,督办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安全保卫及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关设备;办理人事劳资、福利事业、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全区档案系列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办全区档案事业初级评审委员会的事务工作;完成本局(馆)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业务指导科

负责全区各级各类立档单位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组织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与教育,受理和查处档案违法案件;负责全区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本局(馆)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任务。

(三)档案管理科

负责接收、征集属全区档案馆集中统一保管的门类档案、资料;负责进馆档案、资料的整理、编号、编目、排架、索引等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的消毒、杀虫工作;负责本馆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保管,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和相关书面分析材料;熟练操作和安全使用保管保护档案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资料达到“十防”标准;负责调阅内部档案、开放档案的提供利用,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的咨询服务和利用工作的信息反馈等登记统计工作;负责馆藏到期档案的鉴定和开放档案的审定、整理、编目等工作;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编印档案史料;负责馆藏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以及承办档案陈列室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承办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和馆藏档案资源信息化处理技术等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指导本部门的行风工作。

四、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档案局(重庆市南川区档案馆)机关事业编制14名。其中:局(馆)长1名,副局(馆)长2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置;科室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南川府办发﹝2010﹞54号)

南川区政府网 www.www.dgwocheng.com 2015年11月30日 13:34:31 供稿:区编办 责编: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