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发〔2014〕48号)精神,设立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民防工作行政职责划入重庆市南川区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民防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承办区政府相关会议,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区长信箱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信访接待等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组织、协调或参与政府系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政务接待。
(八)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九)牵头组织、督促政府各部门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
(十)负责全区外事侨务工作。
(十一)承担区政府督查室、区目标考核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0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办理政务来文来电;衔接重要的政务活动;接待群众投诉和处理部分人民来信来访;联系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武装部办公室以及各人民团体的工作;办理机要、保密等方面的文、会、事;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保密、机要、印章和介绍信管理;统一办理来文来件的登记、分送、交办、催办等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室的统筹安排。
(二)秘书科
组织或参与区政府综合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组织或参与政府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牵头对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参与政务调研,负责财政资金补助类请示性文件的转报、拟批工作;协助政务方面的文、会、事;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文秘事务文件;协助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
(三)督查科(区政府督查室、区目标考核管理办公室)
负责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重要批示、领导交办事项、区长公开信箱的督查督办;负责媒体披露的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的办理;牵头协调并指导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区政府督查室、区目标考核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信息科
负责组织向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报送信息;负责组织政务信息及社会公众信息的收集、筛选和整理,编辑《昨日要情》、《专报信息》等信息刊物;负责指导政府系统办公室信息工作。
(五)外事侨务科
组织协调外事、侨务工作;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涉外事务;负责涉侨、涉外行政审批服务事宜;组织和接待来访外宾、华侨;统筹安排政府领导外事活动;指导协调部门和乡镇、街道涉外活动;组织涉侨、涉外的资金、人员和技术引进活动;负责外事、侨务的宣传培训;办理侨胞、归侨来信来访事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涉外通联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纪律管理、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党委、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含离退休)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及办公室人民团体的日常事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办公室相关会议会务工作。
(七)行政科
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爱国卫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后勤工作;参与处置群众集访和重大突发事件;会同部门、乡镇、街道做好重大政务接待活动;管理政府会议室。
(八)文档管理科
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管理和使用;建立档案制度;指导政府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负责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报刊文件分送工作。
(九)研究室
开展政策研究、重要决策事项、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等的调查研究,为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参与重要文稿的起草;指导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工作;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编辑《政府公报》等刊物。
(十)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区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和区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负责统筹协调政务网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
三、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其中:主任1名(兼任外事侨务办主任),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任外事侨务办副主任);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1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3名。
四、事业单位
(一)保留设置重庆市南川区行政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党政信息网络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共4个事业单位。
(二)将重庆市南川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机构、职能、2名事业编制、1名工作人员划入重庆市南川区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民防办公室)。撤销重庆市南川区应急应战指挥中心,将“应急应战指挥平台的管理,为防灾及防灾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职能、人员和3名事业编制划入重庆市南川区党政信息网络中心。
五、其他事项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值班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区政府对全区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综合管理的办事部门,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和区政府救灾工作三大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应急办、区委、区政府、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定,统筹协调全区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负责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负责协调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协调、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建议;负责修订完善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协调和指导相关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3.承担区政府政务值班、区长公开电话、区长电子信箱及应急值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4.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推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建设。
5.汇集、研判、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根据区政府的决定发布预警信息,宣布启动应急和结束应急。
6.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及物资安排意见;负责应急处置装备建设。
7.组织协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督促检查应急预案演练。
8.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形成、发生和成因、危害、防治措施的研究,对应急管理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
9.办理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与管理方面的文、会、事。
10.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2个职能科(室):
1.值班室
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区长公开电话、区长电子信箱工作;负责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接警系统和应急值守工作并报送信息;负责应急值守督促检查;负责应急管理综合文稿起草;组织承办应急工作会议及活动;负责应急信息处置、发布;负责应急办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科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牵头协调灾害调查评估、善后处理工作;拟定资金、物资建议方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文稿起草;负责应急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组织应急演练培训;制订应急装备建设方案;负责应急科技支撑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值班室、区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科室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南川编委发〔2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