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正文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发〔2014〕48号)精神,设立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根据市和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依法承担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内资)的确认职责。

2.根据市和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阶段性规划,拟订阶段性产业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发展。

(二)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的各类财政性支持和扶持资金安排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管理使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经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等投资项目;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运行态势,负责年度工业园区发展、工业调控目标的制定、考核和监督落实;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对工业经济运行要素(煤、电、油、气、运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并提出资源优化配置建议。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

(五)指导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基地集中,培育和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深度策划工业产业体系和重大工业项目,着力包装符合国家、市重大产业政策的项目;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和都市(楼宇)工业园的规划和建设,并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争取相关政策和项目支持。

(六)负责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行政管理及监督,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破产、关闭、搬迁、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和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工作。

(七)负责电力、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电力、天然气、铁路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协调电力、天然气、广播、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

(八)负责内资工业和信息企业办理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书;负责《乡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年审和各天然气分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九)加强企业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社会化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和管理工业行业协会;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融资工作,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企业的维权投诉和企业减负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负责指导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发展的督查、统计和考核。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督查督办;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牵头起草机关综合性材料,受理、承办、督办信访稳定事项。

(二)经济运行科

监测、统计、分析工业经济及“三类经济”运行态势,定期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拟订工业经济运行、“三类经济”运行和规模企业培育的年度调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经济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要素保障的调度及平衡协调;负责电力、天然气行业的行政管理;负责协调电力、天然气行业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投资规划科(行政审批法制科)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工作;办理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书;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四)信息产业与环保资源科(节约能源办公室)

负责推动信息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协调广播、通讯线缆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源节约、清洁生产,牵头推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淘汰落后产能等项目的监管;负责年耗3000吨标煤以下的新、扩、改建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评估;承担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铝镁材料及精细化工工业科

推进铝镁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发展;编制铝镁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和分析铝镁材料、精细化工产业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铝镁材料、精细化工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的初审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及新改扩建的初审;组织协调铝镁材料、精细化工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参与铝镁材料、精细化工产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和招商引资;组织参与铝镁材料、精细化工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六)机械装备与食品医药工业科

推进机械装备、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和分析机械装备、食品医药产业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机械装备、食品医药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的初审;组织协调机械装备与食品医药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参与机械装备、食品医药产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和招商引资;组织参与机械装备、食品医药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七)工业安全科

负责指导、监管电力、天然气、铁路运输和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救援工作;拟订民用爆破器材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

(八)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中小企业服务科)

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基地集中,培育和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指导和协调园区、基地的产业定位、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负责园区、基地设立和拓展的初审;负责“4+2”产业以外的企业服务;组织、协调行业协会和社会化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工业企业的融资工作,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企业的维权投诉和企业减负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

四、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6名。其中:主任 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1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事业单位

将重庆市南川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贷款专项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工业交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变更为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发展服务中心。

六、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南川编委发〔2015〕4号)

南川区政府网 www.www.dgwocheng.com 2015年11月30日 14:07:24 供稿:区编办 责编: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