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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发〔2014〕48号)精神,设立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局,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划给区农委。

2.将酒类(除白酒)生产管理职能划给食药监分局。

(二)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根据市和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三)承接的职责

1.依法承担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2.依法承担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审批。

3.依法承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4.根据市和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下放的需要区商务局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商贸流通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商业发展和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措施;制定商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布局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国家和重庆市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负责调查研究流通秩序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维护市场规范运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承担重要消费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安排落实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四)负责商业营销改革,指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推进商业业态和流通组织的创新;规划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网络体系;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五)负责渝南黔北区域性商贸中心的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商贸流通领域重大项目的建设,促进渝南黔北区域商贸中心的形成。

(六)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市场运行、整顿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七)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中型商场、大中型市场;制定实施市场建设、培育的措施。

(八)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租赁业、拍卖业、典当业、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照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对药品流通进行统计管理。

(九)负责组织、指导商贸流通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协作工作;组织社会大流通,负责本区外出和外地来本区举办大中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城乡市场的开拓;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

(十)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和仓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市级、区级储备粮油监督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的责任。

(十一)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

(十二)拟订外经贸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外经贸进出口业务;管理进出口商品有关工作,遵循外经贸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外贸出口目标指导计划的实施、推进和完成。

(十三)跟踪、监测外经贸运行情况,定期向区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并及时提出对应措施;负责争取和统筹安排有关对外贸易发展资金。

(十四)指导商贸流通业各种经济成分的协调发展;负责国有商贸(内贸、外贸)企业的监管,指导和监督城镇集体商贸企业;指导乡镇、街道商贸流通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商贸流通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财产管理、接待等行政后勤保障事务;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机关安全、督查督办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承办本系统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的信访维稳工作。

(三)市场流通科

拟订流通产业发展和培育商品市场的政策措施; 拟订商贸流通发展规划;负责城乡统筹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商品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培育;推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代理、直销、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指导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商贸流通科技创新、应用、推广工作。

(四)特种商品经营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督办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负责酒类商品流通备案登记和溯源管理;对药品流通进行统计管理。

(五)粮油经营管理科 (重庆市南川区粮食局)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粮油储备计划,负责粮油设施的规划、建设、投资管理;指导粮食购销和仓储管理、安全保管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负责市级、区级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粮油统计和全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以及粮油市场信息工作。

(六)餐饮服务业管理科

负责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餐饮业、住宿业发展规划;指导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美食街(城)规划建设工作;承担社区商业和生活服务业行业规划、管理工作;牵头监督实施社区商业网点设置标准、生活服务业行业标准;指导社区商业、生活服务业技能技术培训。

(七)对外贸易管理科

拟订对外经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外贸出口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外经贸进出口业务;承担外贸出口计划的实施、推进和完成;跟踪、监测外经贸运行情况,并提出对应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劳务合作等;负责争取和统筹安排有关对外贸易发展资金;负责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八)商务合作会展科

负责商贸流通的对外经济合作;拟订商贸流通经济合作规划;协调区县间商贸合作和交流;承担会展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大型展会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负责提供外派劳务信息并引导群众出国务工;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协调支持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负责推进商贸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统计财务科

承担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编制有关商品运行、经济运行各类重要资料;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负责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负责商贸流通统计、市场信息工作;负责编制有关商品运行、经济运行各类重要资料;负责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粮食财务挂账的管理;负责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扶持资金的监管;负责单位所属财务的管理。

(十)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商贸流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商贸流通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商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

四、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1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5名。

五、事业单位

保留设置重庆市南川区商贸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共2个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一)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川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南川编委发〔2015〕10号)

南川区政府网 www.www.dgwocheng.com 2015年11月30日 13:55:50 供稿:区编办 责编: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