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正文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发〔2014〕48号)精神,将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更名为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委员会,加挂重庆市南川区体育局牌子,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根据市和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依法承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2.依法承担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3.依法承担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4.根据市和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下放的需要区文化委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文博、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文博、体育工作的规划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二)指导管理文化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类文化发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三)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规划引导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艺术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四)规划引导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五)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文博、体育行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六)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组织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组织实施惠民电影放映工作,指导乡镇文化广播电视业务工作。

(八)负责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文博、体育行业监管,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扫黄、打非”工作。

(九)推动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的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协同查处有重大影响的侵权盗版案件。

(十一)负责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监管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相关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

(十三)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广播影视节目的引进、收录管理。

(十四)指导管理文物保护、考古和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

(十五)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对外交易。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报批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体育经费和体育援助项目。指导体育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委员会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法制科)

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目标管理、文秘、会务、后勤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党务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二)广播影视科(产业发展指导科)

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传送、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移动电视和新媒体业务等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指导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分级建设、管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惠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和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管理文化产业市场。

(三)文化文物科

培育和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指导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文化、文物领域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政管理,指导监督文化、文物市场行政执法;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拟订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文物考古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四)新闻出版科

负责图书、报纸、期刊(含内部刊物、内部资料)、电子出版物等出版活动、影视音像市场、户外多媒体设施、影视音像市场的行政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新闻出版市场行政执法。

(五)体育管理科

负责拟订体育发展规划,管理体育设备设施,指导体育事业单位改革;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体育培训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学校体育活动;指导监督体育市场行政执法。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

四、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主任1名(兼任体育局局长),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任体育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6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4名。

五、事业单位

保留设置重庆市南川区广播电视台、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南川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宣传文化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文化馆)、重庆市南川区图书馆、重庆市南川区业余体育学校、重庆市南川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共7个事业单位。

六、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南川编委发〔2015〕20号)

南川区政府网 www.www.dgwocheng.com 2015年11月30日 13:43:46 供稿:区编办 责编: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