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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发〔2014〕48号)精神,设立重庆市南川区旅游局,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金佛山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旅游规划编制、旅游服务、游客投诉及调处、旅游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素质培训、旅游宣传营销、旅游项目招商、旅游安全、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等职责划入旅游局。

(二)将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牵头统筹职责划入旅游局。

(三)将金佛山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项目开发和协调服务职责划入旅游局。

(四)加强旅游宣传营销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旅游促进与发展相关措施;拟定旅游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区旅游专项规划。

(三)组织旅游资源普查,负责策划、包装重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地产项目等,并组织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

(四)负责编制金佛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片区发展计划;负责度假区建设综合协调、统筹管理和推进实施;负责度假区内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度假区投资服务和宣传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活动。

(六)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业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旅游行业质量评定和管理。

(七)指导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组织开展职业培训。

(八)推进全区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

(九)负责旅游安全管理,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全区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旅游经营者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旅游秩序管理。

(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资源保护,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旅游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景区内各类建设活动、旅游市场管理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旅游开发、经营、服务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旅游投诉和调查处理。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南川区旅游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后勤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党建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二)规划发展科

负责编制旅游发展规划;负责旅游资源普查,旅游项目的策划、包装,建立旅游项目信息库;负责旅游项目的推介和招商引资;负责旅游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重大旅游经济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旅游宣传科

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计划;负责旅游形象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和实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线路的策划、包装和推介工作;组织参加重大旅游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市场的动态分析、预测及调研工作;负责旅游新闻发布、媒体宣传工作。

(四)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批法制科)

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负责旅游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协调、指导、监督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五)项目管理科

协助旅游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审查和旅游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等相关前置工作;负责旅游项目的监督、管理、统计,指导旅游企业开发建设;协调处理旅游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做好旅游项目后期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度假区管委会日常工作,拟定度假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协调度假区内有关规划衔接工作;统筹度假区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洽谈、协调服务、项目监管;负责度假区的对外宣传、推介。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

四、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其中:局长1名,专职副局长3名,金佛山管委会主任兼任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8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南川编委发〔2015〕25号)

南川区政府网 www.www.dgwocheng.com 2015年11月30日 13:35:56 供稿:区编办 责编:王川